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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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开标室(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9-20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22-09-20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9000748005618001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2-08-27 11:05:21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09-20 09: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8-27 08:30:00 | ||||
公告标题 | 旗云城市广场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8-27 08:3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开标室(10)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9000748005618001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9000748005618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2-08-27 15:16:37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4419003519028823-20220827-110521-5 | 平台编码 | SYGNDG | ||||
公告源URL | http://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fcInfotype=1&publishId=8a1289cf82cf5d490182d2e0a7680542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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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7日至2022年09月20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618001001 招标编号: SHAWQA12210824 建设单位:东莞市东实旗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旗云城市广场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石龙镇环湖西路南侧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642952519.37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8433.16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25787.12平方米,1号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2059.23平方米,2号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9482.17平方米,3号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55528.79平方米,4号地下室19762.23平方米,5号地下室38954.70平方米;建筑层数最大为四层,最大建筑高度约24米,最大跨度约46米。 发包范围:旗云城市广场施工总承包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场地平整;(2)土石方工程;(3)基坑支护工程;(4)地基及基础工程;(5)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结构);(6)砌筑工程;(7)门窗栏杆工程;(8)公区精装修工程;(9)幕墙工程;(10)人防工程;(11)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小品、景观电气及给排水工程);(12)电气工程(含高低压变配电工程,防雷检测、充电桩);(13)给排水工程;(14)消防工程;(15)通风空调工程;(16)电梯工程;(17)智能化工程(含光纤到户);(18)泛光工程;(19)燃气工程;(20)抗震支架;(21)室外配套工程;(22)地铁连接通道;(23)建筑节能工程;(24)全过程采用BIM技术进行施工管理;(25)与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论证等;上述专业(如防开裂、防渗漏专篇等)涉及到二次深化设计的,需按照要求完成深化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且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1)招商中心室内精装工程;(2)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3)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第三方涉铁监测;(4)地基与基础检测;(5)分区标识、车位划线、地面交通导线工程的设计深化及施工;(6)标识标牌导视系统;(7)节能检测;(8)室内环境检测。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公告第3.2.4项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 一 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5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2年09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8月27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本次招标资料。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熊莹 0769-28681293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何小雪 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其他: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没有正处于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1项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7年01月0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1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实旗云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769-2868129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 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实旗云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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