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以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9﹞2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地铁建设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市地铁建设专项资金(50%)及企业自筹(50%),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地铁线网在新造车辆段设置有第一综合维修基地,仅可满足255km线网设备的专业部件深度维修需求。为了满足广州市轨道交通792km线网设备专业部件的深度维修、离线检测需求,故新建第二综合维修基地,第二基地作为第一基地功能的有效补充,共同为广州市轨道交通792km线网发展提供维修支持。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工程项目位于广州轨道交通四号线新造车辆段预留用地内,与第一维修基地共址,项目主要为线网电子设备维修、转辙机维修和无损检测需求,新建建筑主要围绕电子设备维修功能展开,能够提高运营检修效率、提升运营作业环境。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建筑1栋,包含且不限于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配电、弱电、供电、工艺设备、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地下调蓄水池、市政接驳等。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项目工程费用约为14991.56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 1个标段
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阶段等监理工作;工艺设备设计联络、内外部接口协调、接口测试、生产监造(含样机生产、样机试验、出厂测试及试验等)、供货管理、安装调试管理、试运行、验收、质保管理等,直至通过业主最终验收等一系列与供货合同相关的一切设备监造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所含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工程,项目实施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 24 个月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设备设计联络、接口测试、生产监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质保等阶段。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563556.7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的车辆段(停车场),或国内铁路大型编组站,机务客车整备基地,高速铁路动车段等工程)且合同额17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铁路或市政公用 工程,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清晰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项目总监理工程身份信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记载为准,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zggzy.cn)。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www.gzggzy.cn)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公示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的公示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年 月 日 时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
1238号万胜广场A座 大厦9楼
邮 编:510220 邮 编:510060
联 系 人:万工 联 系 人:王宇、尹银俊、曾聪
电 话:020-83155425 电 话:020-8354170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1层
联系人: /
电话: 020-83106786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1 号
联系人: /
电话:020-87593291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2024 年 7 月 2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7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8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9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1 |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16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20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22 | 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3 |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4 |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
27 |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8 |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9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0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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