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洛阳市伊滨区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李村镇镇卫生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伊滨公开-2024-20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洛阳市伊滨区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李村镇镇卫生院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020,615.89元 | ||||||||||||||
最高限价:6020615.8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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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李村镇卫生院项目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原建筑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2.2m,工程建筑面积3406.5㎡。其中涉及本次室内改造面积3150㎡,主要内容为1~4层,包含墙体拆改、室内墙地顶精装修、给排水、强弱电照明、通风排烟与空调、消防水电,以及手术室、DR室专业化改造等。 1、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团结路与兴业西街交叉口西南侧2#小区地块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一个标段,6020615.89元 4、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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