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以(项目代码:郑经经发审【2024】37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20-410171-59-01-09708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郑州经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信通街以西、经南十六路以南、经开第四十一大街以东区域。
2.3 项目规模: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27671.81㎡(约41.50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9731.12㎡。
2.4 招标范围: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办公楼、门卫室及大门1#冷库、2#冷库、3#仓库等全部建筑物涉及的土石方、桩基支护、结构基础、主体结构、外墙保温、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及空调、暖通、消防、门窗、电梯、智能化,以及室外管网、厂区地坪、道路、景观绿化等。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24个月。
2.7 安全要求:无人身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 2021年、2022年、2023 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6.2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6.3 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扫描件,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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