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安广场5层和8层及B1层租赁场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1101000529010583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玖安广场5层和8层及B1层租赁场地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6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改造项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5层改造面积约4064.97㎡;8层及B1层改造面积约3567.71㎡。核心筒和空调机房、管井等功能性用房不改造,在不改变现有大布局的前提下,对现场进行详细认真踏勘,并按照使用需求和尽可能利旧的原则主要对我行租赁区域办公场地的装饰装修、电气及照明、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弱电等进行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玖安广场5层和8层及B1层租赁场地改造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玖安广场5层和8层及B1层租赁场地改造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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