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宁德三都水产品交易市场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专项债及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澳秋竹、象溪、礁溪片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67.4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67.4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设计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范围:总平规划和方案设计(含估算)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等;内容:总平规划和方案设计(含估算)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道路改造、基坑支护及边坡挡墙、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信息化工程、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环境工程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 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造价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所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具有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证明。(2)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设计服务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3)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估算建安费3000万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下浮35%。估算的设计收费金额为67.47万元。招标人有权对设计的内容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工程估算与经财政部门审核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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