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2 项目编号: 2464010101010050
2.3 项目概况:(1)新建总建筑面积 74935平方米,其中,联合工房 69485平方米、动力站房 5450平方米。
(2)对现有生产工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40630平方米,改造为原料周转、配方高架、备品备件库、工艺质量监测站、辅料预检场、成品周转库等配套仓储设施及生产辅助用房。拆除厂区现有原辅料及成品周转库、公用动力用房等老旧建筑物40720平方米。
(3)配置2条3500千克/小时的叶丝生产线和1条1500千克/小时的梗丝生产线;搬迁卷接包、滤棒成型等设备;改造原料配方,配置辅料平衡、成品周转、滤棒固化存储等自动化物流系统。
(4)按照行业智能工厂建设总体要求,配套建设制丝集控、卷包数采、生产管理等信息化系统。
(5)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通风排烟、空调、除尘等公用动力设施,以及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
(6)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广场、管网、绿化等室外工程。
(7)按照项目建设“三同时”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设施。
2.4 招标范围: 开展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新建联合工房、原有工房土建改造、原有工房配套公用工程、公用动力站房土建及动力设备、室外工程、智能控制与信息化系统、工艺设备搬迁改造、烟草工艺设备及物流设备等建设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5 项目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环湖南路0001号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 。
2.6 服务期限: (1)自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资料齐全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 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报告》编制。
(2)投标人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至通过,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各行业标准及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2.10 项目金额: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0 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第一类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
(3)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 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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