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市本零星维修项目
比选公告(比选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市本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纸质化并行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市本零星维修项目
2、 采购编号:TC249XLA8
3、 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本项目所称维修工作是指单个项目十万元以下,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土建、更新改造、检查修复、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维修等维修作业,以恢复和改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防水、外立面及墙面维修,钢结构工程、地面硬化工程维修,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维修,防雷接地、给排水、暖通、弱电布线及门窗更换、路面维修等项目。不包括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大中型给排水设施设备、大中型供暖设施设备、大中型通风与空调设施设备、大中型电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设备、特种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工作。主要包含的维修工作类型见下表:
维修工作类型 | 工作明细 |
墙面 | 墙面基层处理,涂料涂饰,饰面板、饰面砖安装,墙面防水,墙面局部维修。 |
地面 | 基层铺设,面层铺设,砂浆涂料防水,卷材防水。 |
门窗 | 普通门窗安装及维修,普通门窗玻璃安装及维修,普通门锁安装及维修。 |
吊顶 | 吊顶安装及维修。 |
轻质隔墙 | 隔墙安装及维修。 |
小型水电设施设备 | 给排水、电气、供暖、空调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小型管道、配件安装及维修,家用照明等设备安装及维修。 |
部分室外维修 | 室外地面、地砖修复,外墙修复。 |
简易消防工程维修 | 简易消防工程维修 |
(2)采购预算:因本项目为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无法预估总预算金额,遂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作为结算依据,对于具体工程总量,采购人不做具体承诺,最终结算以实际为准;结算价款包括承包范围所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管理费、利润、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暂列金、税金,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赶工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材料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调试费等各项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的任何组价不当或差错造成的风险、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 其他内容:
4.1费用构成: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即投标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即采购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设施采购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4.2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4.2.1履约担保的金额:入围供应商每家收取2万元。
4.2.2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金。
4.2.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需向采购单位(合同甲方)提交2万元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服务期结束后)30日内返还。
4.2.4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招投标文件精神或合同履行职责,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成交供应商每出现1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
②成交供应商累计出现3次或以上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③成交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3付款方式:
4.3.1.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送审且以甲方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按定案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4.3.2具体单次实施订单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发票、付款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合格工程量订单价款扣除工程保修金(如有)后的100%。
4.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分标包,即为1包采购。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提供:
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响应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4 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入围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中标人提出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5)供应商未被江西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6.5 限制响应情形: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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