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任泽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以东、工业二街以北。2.1.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7#研发楼、8#厂房、9#动力站、10#仓库、11#危废库、12#甲类库、13#高压站、M3#门卫、M4#门卫等单体内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主体结构、钢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室外园林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机电管线工程、工艺设备二次配管配线等全部内容。机电安装工程包括:配电工程、动力及照明工程、厂务自控工程、厂区安防工程、工艺管道工程(包括:工艺冷却水、纯水系统、尾气系统、工艺排风等)、通风空调工程(包括: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冷冻水、冷却水等)、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及联动、防排烟系统、挡烟垂壁等)、给排水工程(废水配管、生活给水系统)等为满足生产、生活所必需的所有配套设施。不包含10KV及以上高压变配电站。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
2.2 招标范围:由造价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进行造价方面的审核控制。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及清单进行复核;对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必要性提出意见,对变更工作的落实进行监督,并出具结算报告;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签证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整理;对材料、设备的品质进行控制;对材料、设备定价方式的合法性、经济性提出意见并跟踪其实施;根据施工进度,对施工进度款预算书进行审核;对合同、付款及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解答与造价相关的问题;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造价咨询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0:00:00至2024-11-2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9 09:00: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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