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二级集采中核华兴四川天府新区585研发中心项目(一期)二标段防排烟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四川天府新区585研发中心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建设单位为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 防排烟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 公开 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585研发中心项目(一期)二标段 ;
2.2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大树村4、5组 ;
2.3 项目概况: 四川天府新区585研发中心项目(一期)1#研发设计楼、3#食堂、8#门卫室、9-1#门卫室、9-2#门卫室、10#门卫室、2栋市政配套用房及室外工程(不包括景观专业中的绿化、6#楼南侧运动场及运动设施和绿化范围的步道、广场、给水及照明等)的施工工作,建筑面积约37762平方米。
2.4 本次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防排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签证变更内容;配合与本工程有关的检测、验收工作,施工产生的可回收废材运送到现场甲方指定的堆放地,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堆放地等。
2.5 本次采购工程计划工期:408天。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串通应答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将被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参与公司范围内采购活动的资格,处罚期限原则上为3年。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当同时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
3、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5、管理人员配置:提供安全员等2-3名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对应社保证明;
安全员:安全员证书;
6、应答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下述A或B:
A: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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