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泗县局(营销部)机关办公楼空调三年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JX2024-063)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宿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泗县局(营销部)机关办公楼空调三年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万元,招标人为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办公楼中央空调三年维保服务,主要内容为空调主机、室内末端、通风系统等维护保养,对故障空调进行维修及中央空调运行监控巡检等。3年共计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泗县局(营销部)机关办公楼空调三年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泗县局(营销部)机关办公楼空调三年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息为准)。
3.3.2021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或被发现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及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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