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宁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610726-88-03-06738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宁强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宁强县中心广场(人民广场);
2.2 工程规模: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一栋总建筑面积8811.03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营业楼,完成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49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218722.99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标段编号: E6107003541bm34b3n9j001;标段类型: 其他;;
2.6 招标范围:标段1: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一栋总建筑面积8811.03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营业楼,完成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4.2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办事服务-企业库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申请人如为外省进陕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3.4.3申请人信誉要求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4-12-24 00:00起至2024-12-31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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