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3-440103-70-03-000614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项目(原出让大坦沙AL0203013地块)(商住小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电梯工程。 | ||||||||||
招标内容 |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013-440103-70-03-000614)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1.3项目规模: 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183.41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98,计容面积约为18191.9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0524.5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25层,建筑高度约为80米,建筑面积约为13660.27平方米;商业4056.25平方米,文化站建筑面积约为2155.9平方米,公厕52.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项目地块内现有220KVA及110KVA高压线通过,本项目需完成高压线迁改后方可实施,具体迁改时间以供电部门完成时间为准。(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2.1.4工程总投资约19769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荔湾区大坦沙AL0203012地块A1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项目,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电梯工程。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牵头的主承保公司份额不得低于50%。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2.2.3保险期限:保险服务期限暂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24时止,最终以保险单所载日期为准。若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文件更新对保险期限的要求,以新发布的保险期限要求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684,811.7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格,具备相应的保险能力。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同一总公司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投标人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3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或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5年3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 4月10日00时00分,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 4.2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需在城轨采购网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5年3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0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1室,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1室。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城轨采购网网站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地点以城轨采购网站公布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58956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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