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安装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XADT-AZ-20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地铁8号线站后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二工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韩森路站及万寿南路站)所需的安装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工程概况:西安地铁8号线站后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二工区。
西安市地铁8 号线站后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二工区线路双线长 5.58km,包含长鸣路站、东月路站、等驾坡站、万寿南路站、韩森路站及其相邻区间的设备安装工程《含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气体灭火、低压配电与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BAS、门禁系统等)、车站公共区和设备区建筑装修和车站装修工程《含管理及设备用房区域内建筑装修工程、车站公共区的精装修》以及长鸣路车辆段及出入段线的设备安装工程《含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气体灭火、低压配电与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BAS、门禁系统等)。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供应商资质经招标单位审核后,需要取得签字盖章完成的供应商资质报审表。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1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日 9: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绿地睿海大厦1405室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投标产品检测报告,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地铁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截图,均需加盖公司红章。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7.1 递交时间:2024年01月25日9时30分前。
7.2 递交地点: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CA加密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原件于解密结束后邮寄给招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7.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1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疑问可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等附件或咨询铁建云采客服400629 6888或加入QQ群:854568206咨询相关操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公开发布。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8号线站后施工总承包项目1标段二工区;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绿地睿海大厦14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330333632
监督电话: 0351-2654052
2024年01月21日
附表1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包件1(韩森路站):AZ-001
详见招标文件
包件2(万寿南路站):AZ-002
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一般纳税人证明页)复印件。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项目所需的生产能力。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地铁标准中的较高标准,具有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即地铁项目的供货业绩),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禁止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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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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