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新建消防站及消防应急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一期)—安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新建消防站及消防应急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一期)—安装招标人为河北阡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灵寿县新建消防站及消防应急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一期)—安装
(2)工程地点:灵寿县;
(3)建设内容:主要涉及的工作内容为楼体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1 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示:(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鹏 ; 联系电话: 13315458340。
(2)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阡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慈峪镇卢家洼村
招标方联系人:吴莎莎
联系电话:0311-82960572
招标代理机构: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建设大街
联系人:路鹏
联系电话:13315458340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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