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0112-04-01-358180 | ||
投资项目名称 | 长平社区旧村改造项目首开启动区、复建安置区二期(自编地块二)及项目基础配套设施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平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二期(自编地块二)及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长平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区二期(自编地块二)及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紧邻永顺大道及长贤路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100%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紧邻永顺大道及长贤路;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0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1.9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3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复建住宅及公建配套等,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建筑设计高度需满足气象站限高要求。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测量、钻探、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物探、超前钻(如有)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及备案,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勘察资质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需报发包人备案。)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含编制投资估算)、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工作,竣工图签审及配合竣工图编制工作。 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编制并完善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规划阶段技术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修详通完成),单体报建(报建通完成),设计成果需获得规划批复部门认可并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复、配合确定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临时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2)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设计概算审核,设计成果需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含专家评审费),并形成相关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文件。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负责审核签确分包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如有),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3)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同时需配合后续人防、消防、住建等部门的施工图质量抽检复核修改工作。 (4)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1)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通风、空调、消防、燃气、幕墙施工图设计,2)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园林景观、市政管网接驳(包括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外广场施工图设计,3)负责装修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环保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如有)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用于装配式审查的BIM设计,样板间及展厅设计(如有),4)对专业工程或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钢结构、永久供电、智能化、幕墙、边坡防护、基坑支护、人防、泛光、燃气、抗震支架等)进行技术审查,设计应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批复的标准要求。 (5)项目红线范围外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弱电(含接驳)、燃气(含接驳)等,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申报要求。 (6)装配式建筑设计及用于装配式审查的BIM设计,费用含在工程设计费内不另行增加,装配式比例按政府相关规范要求,最终比例以政府批复为准; (7)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报批、深基坑审查、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8)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 (9)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0)负责项目竣工图审核工作。 (11)绿色建筑(暂定为绿色建筑二星,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要求为准)及其设计评价标识的申报(如有)。 (12)各阶段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1年版)》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 (13)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建安工程费控制在建安工程费发包基准价范围内)。 2.2.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应驻发包人指定场所开展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2)负责根据政府相应文件及建设单位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论证及评审工作,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3)设计允许在发包人同意后将非主体、非主要及设计人不具备资质的专业分包,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需报发包人备案。 (4)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人如为了给项目提供更好的设计服务,可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顾问合作单位进行专业设计咨询工作。咨询费由设计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 2.2.3其他设计:(如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2.3.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主要包括 : (1)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 (2)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人防工程、节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室外场地、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地面标识、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建筑规划放线、园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场地原有遗留基础处理等。 (3)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临时配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包括临时用水)、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市政管网接驳、项目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火灾自动报警工程、专业安防系统等。 (4)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钢结构、永久供电、智能化、幕墙、人防、泛光、燃气、精装修、样板间及展厅(如有)等施工,并负责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 上述专项深化设计费由中标人承担。 (5)协助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配合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 (6)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临时施工排水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协调费用、因未办理成功上述各项手续的行政处罚费用、停工窝工费用等)。 (7)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防治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8)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无条件(无总包管理配合费)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等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9)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对现场施工平面布置要求,如本项目施工场地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或工期要求的施工材料堆场、加工场地、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布置及安排,承包人需自行考虑具体方案,相关手续办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施工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所需费用支出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中。 (10)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11)承包范围最终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3.2 施工其他服务。 (1) 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需要专业分包的,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可以依法分包。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分包合同必须报发包人备案。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 (3) 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项报建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劳动安全卫生评审、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给排水接驳、水质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白蚁防治、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4) 接受村民监督小组的监督, 负责做好迎检、现场会、开工、封顶、竣工等仪式的筹备工作,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编制竣工图、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措施费项目包干。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如因承包人和联合体成员原因导致建安工程费突破限额目标额部分的费用、设计缺陷或联合体成员原因设计变更引起增加的费用,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要求发包人给予任何补偿。 2.5质量标准 (一)勘察标准和要求(勘察文件编制及勘察目标):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二)设计标准和要求(设计文件编制及限额设计目标):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三)装配式建筑设计及用于装配式审查的BIM设计:符合相关标准。 (四)装配式构件采购标准和要求(性能、参数、品质、产能等管理目标):住宅项目至少满足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基本级或者广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4401/T 151—2022)基本级的要求。 (五)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及项目成效目标): 施工质量标准和目标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六)绿色建筑建设目标:评价标准: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及设计单位应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节能规范,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工作的通知》(函号:粤建科函〔2020〕824号)进行设计,确保本项符合绿色建筑目标标准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1095 | ||
最高投标限价 | 7599227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3-0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7 09: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7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现场和线上同步进行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3-27 09:0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长平社区经济联合社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长岭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电话 | 1592015450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3801—3804单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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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长平社区经济联合社 | 联系电话 | 15920154503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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