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部大数据中心(网安基地)一期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JZT-2024-10456 】,招标人为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部大数据中心(网安基地)一期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配套工程【 1. 机房内配套工程(机房装修、列间照明、消防配套、综合支吊架、标识标牌系统等); 2. 机房空调工程(空调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冷却塔、闭式蓄冷罐、空调末端系统、新风系统等); 3. 高低压配电工程( 10KV 电力引入、高低压变配电及智能负载管理系统); 4. 柴油发电机工程; 5.IDC 机楼不间断电源工程( UPS 系统、高压直流); 6.IDC 机楼群控工程(动环监控系统、空调电源设备群控系统); 7. 机房内配套通信工程(网络机柜、列头柜、走线架、尾纤槽、电力电缆、接地系统等)】等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及设备采购清单。
1.2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项目预估规模:人民币 2490.41 万元 ( 含税 ) 。
1.4 供货期: 接到甲方下达的订单后 45 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1.5 保修期: 2 年
1.6 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 1 名,份额 100% 。
★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具体详见清单)及不含税总价 22039000.0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的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2.3 投标人须是关键设备(冷却塔,蓄冷罐跟水泵)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
2.4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提供 1 个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数据中心类机电项目,单个合同内容需包含电源(或 UPS 、机架母线、柴油发电机)、电气(或高低压配电)、通风与空调(或暖通、制冷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中至少两项内容);
注:( 1 )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 2 )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 3 )其他要求: A 、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 、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 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 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 、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责令停业的;
( 3 )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8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14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者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zjzt.chinaccsscm.cn/ (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 - 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报名联系人注意查收。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次日 17 : 00 (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 999 号 1808 室 。
6.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通服采购系统( 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 )及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zjzt.chinaccssc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 999 号
联 系 人:宣建涛
电 话: 13357191955
电子邮件: xuanjt.hx@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 215 号
邮 编: 310014
联 系 人:魏聪琦
电 话: 17758033677
电子邮件: weicq@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户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账号:【 3110830019310012893 】
招标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 0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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