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采购条件 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控制价编制项目,采购编号为CSGDJZJC-202402,采购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磁浮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线路长约39.52公里,新建车站7座(不含土建预留站3座、规划预留站2座),均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3.95公里,新建蕉溪停车场1座。最高运行速度160公里/小时。 1.2.1项目名称: 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控制价编制项目; 1.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1.2.3服务期:90天,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2.4采购范围:包括长沙至浏阳市域(郊)铁路黄花机场至浏阳段工程(黄花机场至集里)车站及区间(含区间所)土建工程(含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等前期工程);主变电站(包含建筑、结构、装修、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以及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等前期工程)、车辆基地(包含建筑、结构、装修、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站场路基、地基处理、边坡支护、景观绿化)、土建第三方监测、土建第三方检测、土建(含主变、车辆基地)监理、建筑工程一切险、水保监测及环保监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报审与对审,直到市财评中心审定,并配合完成招标控制价预备案、公示、招标答疑、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长沙至宁乡市域(郊)铁路工程(长丰站-发展路站)车站及区间(含区间所)土建工程(含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等前期工程);主变电站(包含建筑、结构、装修、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以及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等前期工程)、车辆基地(包含建筑、结构、装修、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站场路基、地基处理、边坡支护、景观绿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2.5项目控制价:49.5万元。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3供应商须具有一项入围业绩,入围业绩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具有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城市桥梁或城市隧道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高铁或城际铁路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的工程量价审核(或编制)以及设计变更)业绩。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具有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城市桥梁或城市隧道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高铁或城际铁路的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业绩,其中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至少包含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轨道工程、接触网、供电、通信、信号或自动化控制中任意一个专业。 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和合同文件和造价咨询报告,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造价咨询报告的顺序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该业绩中供应商自身完成的造价咨询服务或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作,须满足采购文件中对业绩年限、类型、合同金额等相关要求。同时,供应商除按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能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金额等信息。涉及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金额等信息不一致时,以联合体协议为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规定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且能证明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有效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5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认证后,方可进行报名。 5.2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 5.3有意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于本公告11.1款规定的公告时间内至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4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公告11.2款规定的提疑时间内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提疑。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供应商单位名称。 5.5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采购平台发布,敬请获得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请供应商登录采购平台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公告11.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响应文件应按采购平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请供应商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smtr.com)发布,具体以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8.供应商注册及认证等要求 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认证,并进行在线报名、在线制作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请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竞争性采购项目操作指引。 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及编制电子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流程,并在专区下载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完成数字证书的绑定)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9.异议与投诉 9.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内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招标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9.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磁浮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轨道集团大楼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731-86850456 11.公告、报名、提疑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1.1公告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4 月 7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1.2供应商提疑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4 月 7 日17:00时。 1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0 日9时00分。 202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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