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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01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12-04-01-255560

投资项目名称

纳米谷2期5号楼7-10楼实验室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装修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装修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范围为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7层装修面积约1974.63平方米,10层装修面积约990.90平方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隔墙建造与安装、门窗安装、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天花造型与安装、实验室家具等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为强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自控工程、工艺管道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招标内容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装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审批立项,资金来源已落实,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一、工程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编号:BJZBGD2024011)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 1392227115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姐 联系电话:1331605810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监督电话: 13710478347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文街9号(自编5号楼)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创新大道以西、永九快速以东、信息七路以北,中新广州知识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价值创新园区内5号楼7层10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招标范围: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范围为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7层装修面积约1974.63平方米,10层装修面积约990.90平方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隔墙建造与安装、门窗安装、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天花造型与安装、实验室家具等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为强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自控工程、工艺管道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3.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4.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0678496.3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536197.57元,暂列金额362874.92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的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④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⑤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④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4年4月2日9时30分至2024年4月9日17时30分,将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登记,邮箱地址:bjzbgd0707@163.com。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未进行登记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的同时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7楼703室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30分(接收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7楼703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u盘。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 13922271150 联系人: 龙工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文街9号(自编5号楼)

十三、本项目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招标代理: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1日


附件一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BJZBGD2024011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5号楼7层10层实验室装修项目

投标人资料

投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姓名


传真


电话


手机


邮编


邮箱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工期(交货期)

9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的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④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⑤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④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02 09: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9 17: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3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4-23 09:30:00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7楼703室会议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文街9号(自编5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

龙工

联系电话

13922271150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31605810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联系电话

13710478347

发布责任人

沈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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