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已由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以 副中心发改(核)【2022】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1101街区西南部、张家湾古镇地区规划范围内。西至东六环路、东至凉水河、北至施园街、南至京哈高速公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58469 ㎡ 合同估算价 40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34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一片区项目二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设计:目前施工图设计工作已经全部完成,需要承接原设计单位尚未完成的配合工作,包括报批报建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备案、交付。施工总承包工程:本项目全部单体已完成主体结构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一:界面划分。本次招标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消防工程、弱电及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室内精装修、外立面装修、锅炉房及锅炉设备、水电气热所有小市政工程、泛光照明、标志标识、地库及路面划线,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部分机电安装、外立面装修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外)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联调联试、资料档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交付、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采购、施工工作。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人员、联合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3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a或者b的业绩:a.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本项目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不为同一项目);b.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不为同一项目,但应同时具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应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约定的工作内容分别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设计类似项目,指已完成的单项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或已完成的建筑面积在100000㎡及以上的新建建筑工程(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施工类似项目,指已竣工的单项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或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100000㎡及以上的新建建筑工程(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指已竣工(或在施)单项投资额(或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或已竣工(或在施)的建筑面积在100000㎡及以上的新建建筑工程。(2)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③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4)其他要求:①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②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③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④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02月0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和拟派施工负责人自2021年02月0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应无行贿犯罪记录;⑦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⑧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已经公布了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前提下,接受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随招标公告公开相关前期已完成的成果资料,具体公开方式及公开内容如下:①公开方式文件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IMylVx4QNT_fXSCL2wrygw 文件提取码:6co6②成果资料内容A、立项批复;B、多规合一初审意见的函;C、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D、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幼儿园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E、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安置房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F、项目产品建造标准;G、标段划分图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如下资料:①领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内容至少应包含领取招标文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③非京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4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携带资料详见招标公告4.2(2)其他要求。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路48号2区(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7号 |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 |
联 系 人: 孙健、王达、安丽新 | 联 系 人: 王丽丽 |
电 话: 80859500-8105 | 电 话: 010-59050313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04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