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 主体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 会 改 革发展局、 河 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 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以 《关于同意开展启动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2〕44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17号)、《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3〕00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 标人为 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 主体工程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 D01-01-05 、 D01-01-07 、 D01-01-09 、 D01-01-08 、 D01-01-10 地块。包括地上 5 栋单体(其中 1# 楼 4 层, 2-5# 楼 9 层)地下车库 2 层,总建筑面积 约 为 195690 ㎡,容积率 1.98 ,总建筑密度 33.10 % ,总绿化率 28.00 % ,机动车停车位 83 5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230 个。
监理最高投标限价 : 1540 万元。
项目实施周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期暂定 33 个月(不含精装修 , 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其中工程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招标范围: ①本项目批复文件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如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 不含精装修 )、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小市政工程(含接驳)、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燃气工程(如有)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以 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等合同中明确的监理工作职责、义务 并 配合项目 BIM 和CIM 的数据对接,对本项目中所有涉及到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见证检测试样的取样、封样、送检等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工程建设期内BIM技术应用监理,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 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变更及洽商初审、审核总分包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工程进度确认、进行实测实量、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交接、试运行保障阶段监理、保修工程监理及交付阶段查验管理工作等 , 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 ②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工程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③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红线外为本项目建设服务的临时工程、市政公用(如代建道路及附属设施)及其接驳工程 。
土护降 阶段以及精装修阶段 监理工作不在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 。
监理工作范围: 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并竣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额在 1100 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14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监理业绩(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中第 2.0.3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综合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投资额或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提供业绩对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前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时,应同时提供委托人证明加盖委托人单位章原件的扫描件。(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3 )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② 总监理工程师近两年内 (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两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 ) 至少具有一个已完工的 公共建筑 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③ 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 ( 单个监理合同额在 1100 万元 及以上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14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 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 项目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 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注 : 若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 ② 和 ③ 要求,可提供同一个业绩。若不能同时满足则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④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 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⑥ 须提供本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⑦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以承诺 函 为准)。
( 4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 5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 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 投标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f . 投标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雄安新区 投标资格;
j .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 监理 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总监理工程师 有行贿犯罪行为;
p . 近 一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以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
q .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 (本条以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 ;
s . 投标人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 . 投标人在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中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 行为 ;
u.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4 )⑤项修改为本条);
x.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y.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z.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L 项修改为本条);
A.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与( 4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B.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其他要求:
1 )财务要求:提供 2020 、 20 21 、 20 2 2 年度(若 20 20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 2 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2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 10 年及以上 建筑 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②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 10 年及以上 安全 监理工作经验 。
各投标人 对 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13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 5.1 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 牵头人 完成投标 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 开标形式投标人需 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 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其他说明 :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 交易平台 中 我的投标项目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 15 号 2093 室
联系人: 高先生、张女士
电 话: 010-58687998 、 010-5868799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联系人: 王振宇
电 话: 010-57336330
电子邮件: 20002963@ ceic .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和 https://www.xaprtc.com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 docx ( office2010 及以上版本)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
10.10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2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3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 7.8.2014.296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0312-5675633 。
10.14 ( 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振宇
电 话: 010-57336330
电子信箱: 20002963@ ceic.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 电话: 0312-5620123 。
( 2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4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5 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6 请各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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