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平台制冷设备修理及风道、烟道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平台制冷设备修理及风道、烟道清理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平台制冷设备修理及风道、烟道清理服务项目,根据钻井分公司生产运行计划及2024年度采购计划,拟就平台制冷设备修理及风道、烟道清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需满足设备原设计标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钻井分公司平台制冷设备修理及风道、烟道清理服务项目,钻井分公司所属钻井平台1年的工作量。
标段1:平台制冷设备修理 ,最高限价385万元(含税);
标段2:平台风道、烟道清理, 最高限价67万元(含税)。
2.4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起一年。
2.5 实施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渤海等中国海域招标人钻井平台或投标人检修基地。
2.6 服务要求: 《石油天然气-采暖通风与空调》ISO/DIS15138、《船上机械制冷和空调安装》ANSI/ASHRAE15-94、《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43-8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等SY(石油标准)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修理服务需附有检修报告和相关的图纸资料,修理服务必须符合平台的设计和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2 场地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维修场地,投标人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协议期限至少涵盖开标日,并承诺协议到期后的续签期限需至少涵盖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场地照片;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3.4 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3名自有员工(如投标人参与2个标段投标,则每个标段至少3名,且每个标段人员不能重复)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及有效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长期)、健康证、中海油MTS跟踪卡;
3.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5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7 时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5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标段一 投标人需支付 5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标段二 投标人需支付 1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 ① 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 ② 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提醒: 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300280 | |||||
联系人: | 高工 | 邮箱: | m13332016296@163.com | |||||
电 话: | 022-25911530 | 手机: | 18102130515 | |||||
意见与建议: | 022-25977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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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05 月 0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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