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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5-30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2000-04-01-159174

投资项目名称

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

标段(包)名称

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福泽路15号、福泽路15号之一)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2.1项目名称: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2.2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福泽路15号、福泽路15号之一)。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3.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8291㎡,包括一栋两层生产主楼24824平方米,尺寸为168m×72m,首层设计8000平方米的设备钢结构承载平台;一栋六层辅助楼3150平方米,尺寸为35m×15m;一栋单层配电房297平方米,尺寸为45m×6.6m;一栋门卫房20平方米。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海绵城市、场院管网、路灯等。对原有一期建筑进行防水、加固、安装等的改造。2.3.2项目概算:12,660.80万元,本项目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12,660.80万元,包括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5.00万元,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2,475.80万元)。(注:工程费用已包含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规划放线的费用,不另外单列。)2.3.3招标内容:本项目建安工程以及与建筑荷载、建筑安全相关的设备土建基础,所包含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一)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实施性方案)、概算及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委托第三方审查、各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三通一平设计、室外管网与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设计变更、设计配合等。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设计:①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供配电(含正式供电等)、建筑智能化、暖通、防雷、消防、建筑装饰装修等设计工作,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②室外绿化、道路、电气、供配电(含临时用电、正式供电等)、室外管网、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用电、正式用电、市政给排水等)、消防水池及泵房、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路灯、场院围墙、大院安防监控、地基处理、雨污分流、海绵城市等设计工作。2、设计全过程服务及管理工作(需派设计代表驻现场)。3、委托第三方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4、其他必要的设计工作内容。(二)采购部分:本项目范围内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三)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安工程及工艺配套的土建基础工程及室外工程(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1、土建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所有软基处理)、主体结构(含钢结构)、钢结构设备承载配平台及基础、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立面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道路、绿化、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路灯、场院围墙、地基处理、室外管网、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土保持等。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用电、正式用电、市政给排水等)、大院安防监控等。3、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四)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1、负责完成项目中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基建手续的现场办理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取得(如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手续,包括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等)。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规划放线。3、负责组织完成开工、封顶、竣工等重大仪式活动的筹备工作。4、配合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直至档案移交至相关部门。5、配合招标人完成进行成本管理工作及(预)结算审计工作。6、配合招标人完成固定资产转固工作。7、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单位的终验工作。2.4计划总工期:440日历日;2.5质量要求: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满足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并通过各阶段审查。2.5.2设备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5.5.3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2.7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是:基本级;中标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或者专篇。

招标内容

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项目批文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3-442000-04-01-159174,2403-442000-04-01-417182,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福泽路15号、福泽路15号之一)。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28291㎡,包括一栋两层生产主楼24824平方米,尺寸为168m×72m,首层设计8000平方米的设备钢结构承载平台;一栋六层辅助楼3150平方米,尺寸为35m×15m;一栋单层配电房297平方米,尺寸为45m×6.6m;一栋门卫房20平方米。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海绵城市、场院管网、路灯等。对原有一期建筑进行防水、加固、安装等的改造。

2.3.2项目概算: 12,660.80万元,本项目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 12,660.80 万元,包括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5.00万元,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2,475.80万元)。(注:工程费用已包含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规划放线的费用,不另外单列。)

2.3.3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安工程以及与建筑荷载、建筑安全相关的设备土建基础,所包含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

(一)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实施性方案)、概算及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委托第三方审查、各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三通一平设计、室外管网与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设计变更、设计配合等。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正式建筑物和市政配套工程各专业的设计:

①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供配电(含正式供电等)、建筑智能化、暖通、防雷、消防、建筑装饰装修等设计工作,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

②室外绿化、道路、电气、供配电(含临时用电、正式供电等)、室外管网、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用电、正式用电、市政给排水等)、消防水池及泵房、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路灯、场院围墙、大院安防监控、地基处理、雨污分流、海绵城市等设计工作。

2、设计全过程服务及管理工作(需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3、委托第三方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

4、其他必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二)采购部分:本项目范围内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

(三)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安工程及工艺配套的土建基础工程及室外工程(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

1、土建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所有软基处理)、主体结构(含钢结构)、钢结构设备承载配平台及基础、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立面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道路、绿化、混凝土道路及停车场、路灯、场院围墙、地基处理、室外管网、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土保持等。

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用电、正式用电、市政给排水等)、大院安防监控等。

3、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四)工程管理及协调服务

1、负责完成项目中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基建手续的现场办理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取得(如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手续,包括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等)。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规划放线。

3、负责组织完成开工、封顶、竣工等重大仪式活动的筹备工作。

4、配合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直至档案移交至相关部门。

5、配合招标人完成进行成本管理工作及(预)结算审计工作。

6、配合招标人完成固定资产转固工作。

7、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单位的终验工作。

2.4计划总工期: 44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满足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并通过各阶段审查。

2.5.2设备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

5.5.3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R 2.7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是: 基本级 ;中标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或者专篇。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2024年3月、2024年4及5月)连续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5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的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 2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且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上述规定的时间(同上)前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4.2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3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类-详情页http://www.gzggzy.cn/qyxxd1/508420.jhtml)

4.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有关资料。

4.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 5 30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4.6答疑提问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2024 6 3 10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业务/ 建设工程 网上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登录系统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4.7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发布时间(发布答疑时间):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8投标文件(纸质版)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 6 21 10 0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4.9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16 评标室(4F)。

4.10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11.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7.7其他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实名投诉,电话: 020-38182906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投标经济补偿

9.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2 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10.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11.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5030461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 207房

联系人:代敏/朱柏林/庞炫明

电话:18814138213

电子邮件: 18814138213@163.com


2024 5 30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责分工: ;联合体内其余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人监督部门: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签字。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盖章即可。

工期(交货期)

440

最高投标限价

126608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2024年3月、2024年4及5月)连续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5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的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且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上述规定的时间(同上)前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30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1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1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21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8号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办公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4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35030461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 207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朱柏林

联系电话

18814138213

招标监督机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20-38182906

发布责任人

朱柏林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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