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提供炊事车或餐车或相近名称的国家工信部专用车公告,整车检测报告。 (一)整车参数 1 、▲外廓尺寸:≤长×宽×高 8000mm × 2550mm × 3800mm ; 2 、▲发动机功率:≥ 150KW (提供具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 3 、▲总质量:≥ 12000kg 4 、★排放标准:国 VI (国六)标准 5 、整备质量:≤ 11875kg (提供具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 6 、变速箱:手动 7 、▲驱动型式: 4 × 4 、 8 、▲最高车速:≥ 89km/h 9 、▲轴距:≤ 4500mm , 10 、接近角 / 离去角:≥ 21/17 11 、安全设备:座椅全部设置安全带,配置钢丝轮胎 12 、前悬 / 后悬:≤ 1440/2060 13 、▲主车燃油系统:油箱容积≥ 150L (二)驾驶室 1 、平头全金属前翻驾驶室 , 液压支撑前翻。 2 、乘坐人数:≥ 2 人。 3 、驾驶员座椅为可调节座椅,配置暖风 / 通风系统,空调系统;乘员室内每个座位加装安全带。 (三)上装主功能厢体 1 、骨架:骨架为国标矩形方管。 箱体复合板:使用外铝蒙皮内不锈钢,中间为金属骨架结构,中间填充保温隔热材料。 裙箱:采用方管焊接厢体骨架,进行磷化防锈处理。 內 / 外蒙皮:外部采用≥ 1.5mm 铝平板、内部≥ 1 mm 不锈钢板。 2 、厢体包边:厢体周围采用易成形的铝合金型材。 3 、厢体两侧板:采用上下翻门,可实现展开、半展开作业,全展开后增加作业面积,展开后下有多点支撑平台。 4 、地板:≥ 2mm 氧化铝合金花纹板。 (四)设备 1 、多功能双门隔蒸箱:≥ 12 盘,蒸饭能力≥ 480Kg/ 次,馒头 225 个 / 次,作业效率 50min/ 次。 2 、不锈钢炒菜灶( 1 台 ):燃烧介质为柴油,额定热负荷 35KW ,额定电功率 0.08-2KW ,柴油消耗量 3-4KG/h 。 3 、不锈钢炖灶( 1 台 ):额定热负荷 35KW ,额定功率 0.08KW ,消耗量 3-4KG/h 。 4 、冰柜:采用不锈钢本色面板和对开门结构,冷藏冷冻独立,总容积≥ 600L 。 5 、绞肉机:功率 800W ,作业能力≥ 150Kg/h 。 6 、油烟机:抽油烟机外壳采用≥ 1.5mm 的不锈钢板制作,在其前端设计风机开关和滤网式翻边 ( 防滴油 ) ,单个风机功率≥ 250W ; 7 、储物柜:不锈钢贮物柜的材料采用≥ 1.2mm 和≥ 1.5mm 的不锈钢板折弯拼装焊接 成型,安装可靠,柜门配装有不锈钢铰链、拉手和磁铁,以及限位器、要求各门板开关自如、无异响、锁止可靠; 8 、副油箱:≥ 100L ,带液位计。 9 、消毒柜:消毒方式 : 高温消毒;烘干方式 : PTC 热风烘干;产品容积≥ 800L 。 10 、逃生窗:尺寸≥ 600*600 逃生 / 换气通风天窗,具有过滤功能,总通风量≥ 50m ³ /h 。 11 、水路系统 (1) 净水箱:不锈钢材质,防冻处理;容量≥ 1000L ,设置有进水管、溢流管、出水管、液位计等。 (2) 净水机:不锈钢材质 (3) 增压水泵:流量≥ 1500L/h ,输出压力≥ 1.5Mpa 。 (4) 开水器:功率≥ 3kw ,≥ 30L ; (5) 污水箱:≥ 200L ; (五)供电配电设备 1 、蓄电池:容量≥ 200AH 。 2 、▲发电机:额定功率≥ 11KW 。 3 、配电系统:配有电表、频率表及转换开关,各种主开、分路开关。 4 、配备全自动智能充电机。 5 、设置外接口、接地防雷装置、过压过流保护。 6 、车内外综合布线:采用分类布线原则,含电源线、信号线及接插件。 7 、手动电源电缆线盘:电源输入 30 米电源线缆盘 1 个,规格为 YC 3 × 6.0mm2 ,含防爆插头。 8 、▲方舱复合大板通过了湿热试验,符合 GJB150.9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9 部分:湿热试验》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舱复合大板通过霉菌试验,符合 GJB150.10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10 部分:霉菌试验》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舱复合大板通过盐雾试验,符合 GJB150.11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11 部分: 盐雾试验》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六 ) 照明系统 1 、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采用≥ 24V 2 、场地照明灯:场地照明灯为 LED 照明灯 3 、▲专用夜间照明灯 2 个: ( 1 )、额定电压: 7.4V ( 2 )、电池额定容量: 6.6Ah ( 3 )、额定功率 3 × 3W ,外形尺寸 210mm × 75mm × 100mm ( 4 )、产品外观应无明显机械损伤、紧固部分无松动 ; 塑料件无起泡、裂开、变形以及灌注物溢出现象;产品零部件应装配牢固,连接可靠 ; 样品可手动上下转动灯头调节光束照射方向 , 调节角度不低于 153 度 . (必须报告中体现) ( 5 )、产品连续工作时间:强光模式下连续工作时间≥ 10h. (必须报告中体现) ( 6 )、电池在充满电的条件下 : 1) 强光工作模式、距灯头中心 1m 处光斑中心的照度值≥ 12010Lx; (必须报告中体现) 2) 强光工作模式、距灯头中心 2m 处光斑中心的照度值≥ 2517Lx. (必须报告中体现) ( 7 )、样品尾部应配置数字电量显示功能,显示数值为 0-99. (必须报告中体现) ( 8 )、温度 +55 ℃± 2 ℃,持续时间 3h ,样机处于工作状态 , 试验中及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必须报告中体现) 温度 -25 ℃± 2 ℃,持续时间 3h ,样机处于工作状态 , 试验中及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必须报告中体现) ★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官网可查并截图。 ( 七 ) 灭火设备 1 、灭火器:≥ 2kg , 2 个 (八 ) 外观 1 、车身颜色:红色,其他外观标识按《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上牌所需全部资料 2 、所有开关按钮均采用中文标识标注; (九)随机技术文件 ( 1 )底盘使用操作维修手册 1 份 ( 2 )整车操作培训视频 U 盘 1 只 ( 3 )服务质保手册 1 份 ( 4 )底盘证明书 ( 底盘合格证 / 底盘原产地证明 ) 1 份 ( 5 )检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