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211002Q24060001
根据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联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 梁溪路51-2605-1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梁溪路51-2605-1 ,拟招租 办公 ,适用于办公,承租方为公司的,入驻后需将工商税务关系迁入荣巷社区,承租方为非公司的,入驻后需在该处地址注册公司,房屋内通风及空调系统存在故障,需承租方自行修理,租金需一年一付,起拍价含物业费(17元/平米/月)。出租期限 1.0 年,面积:54.00平方米(亩),租金底价49470.00元/年,交易保证金4980.00元,在交易前到账;合同履约保证金4980.00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
二、时间地点及报名咨询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 - 2024年6月18日17时00分 在 无锡市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七号窗口,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19日10时00分 在 无锡市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或线上竞价。
3、报名联系人: 刘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 81173556、81173551 。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吴涛 ,联系电话: 051085515748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步骤:
(1)实名注册账户。
意向承租方在手机或电脑端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并注册会员。用户在平台完成注册后,须继续完成实名备案。实名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项目报名。不办理实名备案的,将无法参加后续交易。
(2)项目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江苏农村产权APP进行线上报名,并等待审核。
(3)缴纳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必须使用实名认证时绑定的银行卡一次性汇款到账。为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到账,请使用网银转账方式汇款,交易保证金缴款目前只采取银行汇款,不支持现金、POS机、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蠡园开发区支行。)
如有缴款问题联系江苏银行技术支持:尹袁渊 13812527752
2、交易方式: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交易行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滨湖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交易方式;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公告结束。
3、项目的公开交易分为网上交易和现场交易两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公开项目为一般项目,现场交易的公开项目为年租金100万以上或转让项目。公开项目的竞价分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为10分钟,在自由竞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进行多次竞价;自由竞价期满后意向承租方仍进行竞价,便进入限时竞价期,每次限时竞价期为60秒,承租方每次竞价后延时60秒,循环计时,价高者得。交易时间请意向承租方注意,每个项目必须准时参与竞价,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网上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规定的交易时间前10分钟进入手机APP的会员中心的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交易。一人报名的,单击独立的底价报价框。多人报名的,<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加价幅度的报价框;>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单独报价框(红色的报价框)。单击后,系统会跳出价格确认框,意向受让方在确认框仔细核对报价价格后,点击确认键,完成报价。在手机APP上的竞价操作过程具有法律效应,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操作。
现场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街道相关人员、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带好公章),完成交易当场签项目成交确认书。
4、项目成交后,未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结束后退还,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付款完成后退还。项目交易四天后,成交方到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以企事业单位名义项目报名的,取成交确认书时需带公章。成交方必须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
5、如非房屋所有权人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房屋所有权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审核后,未按流程参加后续交易的;
(2)公告期满仅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未参与报价确认,且工作人员提醒仍拒绝报价确认的;
(3)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都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4)成交确认书发出后,竞得人拒绝签署,或在结果公示结束的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与房屋所有权人签署租赁合同或不按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的;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6、其他情况说明: 1、房屋交付使用后承租方自行缴纳水、电等能耗费(含能耗分摊)用及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并保证附属设施完好,房屋内通风及空调系统存在故障,需承租方自行修理;2、合同成立后,租金实行先付后用,逾期支付房租金的,每逾期一
日,由甲方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租金需半
年一付,详细条款以正式租赁合同为准;3、乙方保证合理使用房屋,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不准私自转借转让,并保证在该房屋内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本公告在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xbhq.jsnc.gov.cn/)、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xbhggzy.com)同时发布。
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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