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开发区南香雅居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开发区南香雅居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核心区新科路西侧(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香雅居项目总用地面积93391.35平方米,项目分住宅项目及配建科研办公物业。本次招标为住宅地块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项目地下部分建筑面积75182.51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90209.89平方米,商业部分建筑面积2891.2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503.78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420.34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41131.27万元,其中,住宅地块建设总投资约249588.98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131149.96万元。(具体建设指标以后期项目规划报批文件为准)。 | ||
招标内容 | 增城开发区南香雅居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保险服务期限:增城开发区南香雅居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限为两年;(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附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保险责任期为2年。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工程总工期1703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33.91818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公司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具体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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