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研究院人才保障住房项目(北苑二号院0号地职工住宅建设项目)(EPC)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航空研究院人才保障住房项目(北苑二号院0号地职工住宅建设项目)(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京建计函【2021】0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苑二号院0号地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9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400平方米,地上15层,地下4层,建筑高度44.82米,跨度8.1米 合同估算价 62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21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统一发包,由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对设计、采购、施工统筹组织实施。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实现本项目全部功能的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已完成初步设计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水暖、动力等),已完成方案专项设计的方案深化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精装、景观园林、弱电智能化、装配式建筑等),其他专项设计的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夜景照明、指示标识、车库等)、红线内室外工程等设计工作。 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等工程内容。投标人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报建报装、完成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联调联试、竣工验收与备案、市政条件接通与移交,直至按发包人要求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出现的工程缺陷与质量问题。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类似业绩要求:a.设计业绩要求:具备至少一个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已完成以下A、B两类业绩之一:A.单项设计合同额在550万元(含)及以上或建设规模在70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房屋建筑设计业绩;B.单项投资额在45000万元(含)及以上或建设规模在70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b.施工业绩要求:具备至少一个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已完成单项投资额在45000万元(含)及以上或建设规模在70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3)如为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设计方,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公司(含牵头人);(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加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将 公开 以下资料:A、可行性研究报告;B、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C、地勘报告;上述公开的资料将随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出,因此本项目 接受 上述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回执单(注意: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回执单、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内开具的时长为连续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盖单位章; 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加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公章)。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在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具体以大屏幕显示的信息为准)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航空研究院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
联 系 人: 周华伟 | 联 系 人: 陈博伦 |
电 话: 010-82185471 | 电 话: 13681594783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693908870@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