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3-04-01-9359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东风西路26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重点引入新能源、新科技、新体验等业态,构建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时尚体验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现代化都市产业标杆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0,305平方米(约210亩),用地性质M1,原有建筑面积85,391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22,057㎡,项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280,7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40,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42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37,746平方米,包括原有建筑改造建筑面积 91,286平方米,新建产业大楼(A-D四栋)建筑面积146,46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2,999平方米,包括新建地下室40,420平方米及连廊2,579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本项目分两阶段开发建设,一阶段总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54万平方米,其地块内包含主厂房组团(用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滨江组团(用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692平方米)、煤棚组团(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产业大楼AB栋组团(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2万平方米)、办公楼组团(用地面积约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739平方米);二阶段(产业大楼CD栋组团)总用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1、按招标文件、图纸、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场地平整、围蔽、建(构)筑物拆除及清运、设备设施拆除及搬运、结构鉴定、结构加固、检测及监测、基坑支护(含检测、监测配套工程)、桩基础(含检测配套工程)、土石方、主体结构、砌筑、抹灰、防水、车位划线(含交通标识)、粗装修、幕墙、防火门、装配式工程、门窗及装饰构件工程、栏杆、钢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发电机及环保、电梯、供水设备、消防、通风空调、人防、防雷、电信(固定电话及宽带)、有线电视、泛光、燃气、白蚁防治工程、永久供水、市政配套、精装修、智能化、信息化、园林景观、道路及室外管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永久供电市政至专业低压柜部分、临水临电等(含交付后整改协调);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其他单项、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及其它完成本工程竣工所需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至完成本项目的竣工结算(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且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98.745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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