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4]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财政资金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4]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建设地点:屏山县城凤凰山。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2619㎡,总建筑面积约41175㎡,设置床位约300张,建设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2.4计划设计工期:90日历天(以招标人下达设计任务书时间起计算工期)。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修)及施工期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工艺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涉及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幕墙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减隔震设计等相关建筑专项和相关医疗专项设计咨询工作。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2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段名称:屏山县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PSCFJ2024070004001
标段名称:屏山县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附件: (招标)宜宾_招标文件_PSCFJ2024070004001.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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