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 条件
本 采购 项 目已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已落实 。 采购人为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购 代理机构为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现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采购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详见询比采购文件):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核及消防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约600m2,主要包括开标室、评标室、专家抽取室、专家等候区、用餐休息区、招标代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监督室、卫生间等功能区域;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各类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等的工程总承包。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1 本次 采购 要求 供应商 须具备下述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项目 能力。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 近5年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能力。
3.2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最多 2 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3 本次 采购 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 询比采购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 供应商响应文件 将按废标处理。
4 询比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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