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盐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网江苏盐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国网江苏盐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亭行审备〔2023〕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网江苏盐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179号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原有土地建设2栋运维检修楼,不涉及楼堂馆所,总建筑面积约15250㎡。
2.1.3合同估算价:约80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3 月10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6日,工程竣工计划日期: 2025 年 7 月 19 日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仍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原建筑物拆除、施工图设计、新建检修用房的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及施工、项目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的准备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其相关费用、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本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原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
2.2.1原建筑物拆除:包括现有场地生产办公楼(3#楼、4#楼、5#楼)、生产车间和食堂等建筑,以及所有场地附属设施的拆除。红线范围内的光伏场地不拆除,并予以成品保护。拆除工程残值(金属门窗及钢结构厂房的钢梁、钢柱等须交招标人的物资部)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无条件运至招标人指定仓库(20km范围内)并协助移交,除上述招标人要求上交物资部门的残值外,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2.2.2设计方面包含(但不限于):
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如内装、室外景观等专项设计、临近建筑物地基基础的专项保护方案等补充设计)、绿建节能、施工图报审、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成果)服务及技术应用、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驻场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施需求)、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
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内容及方式: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对应星级(确保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相应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全专业模型精度不低于LOD300,机电专业模型不低于LOD400。
2.2.3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可移动的办公家具、电器等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4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包含但不限于原建筑物拆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装配式工程、通用安装工程(电梯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烟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太阳能工程、抗震支架等)、园林绿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围墙、道路、铺装、景观、绿化、路灯、小品、室外雨污水、室外消防管网、室外景观水电、室外标识标牌标线及(除自来水公司实施范围内给水,以及广电、燃气外)与本项目相关范围内所有附属工程等]及其他配套工程[临时用电用水工程、通信配套工程(三网合一)、正式用电(红线内室外高压环网柜至室内变电所,室内变电所至各楼层配电箱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室外高压环网柜向上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环卫设施、标识标牌、二次供水及相应配套设施、化粪池、亮化工程等]及其他采购及安装等。
2.2.4与工程配套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设计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6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ggzy.yanche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8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5-681868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
电话:0515-68668032、69085191
电子邮件:1335007555@qq.com
2024年1月17日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详见评标方案 工程业绩,详见评标方案 | |||||
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 |||||
1.2.3 | 技术标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R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6分) |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5%。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人员要求: ①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0.5分; ②结构设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 ③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得0.5分; ④暖通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得0.5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 |||||
4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的得1分。 | ||||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4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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