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电商第一街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已经宿豫行审备〔2024〕4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电商第一街内。
1.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274.52平方米,用地面积约20816平方米,道路、绿化、建设地下车库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1.3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地质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发包人要求等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最终设计成果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图审部门审查)。
1.4工期要求:460日历天(含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设计付款:项目建筑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付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围护桩完成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底板完成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全部封顶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工程款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6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
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符合竣工验收备案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方案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协助报批、移交、备案、保修服务。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防雷设计、暖通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电梯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围护设计、高低压配电间专项设计、电源点至配电房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设计、停车管理系统设计(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出入口道闸)、临时用水用电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道路、景观绿化设计、综合管线设计、装修设计、BIM设计等。
工程施工包含上述设计图纸范围内指定实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房建工程的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含通风防排烟、空调系统)、弱电智能化、各专项图纸范围内套管及洞口预留、桥架(含强、弱电)、消防系统(含室内外消防、消防控制室)、人防门、防火门、人防地下室(含装修、安装等)、非人防地下室(含装修、安装等)、防雷接地工程、设备房装修、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含室外)、给水增压泵房、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功能室水电、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出入口道闸)、电及燃气接入公共管网工程、高压送配电工程(包括开闭所、配电房至电源点内供电外网的电缆及缆沟)、市政管网及自来水管网与红线范围内项目管网连接部分内容、以及红线外(50米内)合同范围内的市政管网及自来水管网与项目管网连接部分内容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绿化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4.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6.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金莎大厦13F
联系人:方亮
联系电话:1880060680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8号兴鸿一品北门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1575145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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