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镇温馨家园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怀柔镇温馨家园改造 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怀政发〔20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南路9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400平米。
2.3 本工程的合同估算价(约71.967万元)
2.4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土建结构与装饰工程新建、给排水工程新建、采暖工程新建、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新建以及通风空调工程新建。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参加资 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