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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第二批自购物资(不锈钢管、金属软管、波纹补偿器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 2024-10-25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第二批自购物资(不锈钢管、金属软管、波纹补偿器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第二批自购物资(不锈钢管、金属软管、波纹补偿器等)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通知书

采购编号:WHDT12HX-WCD-FSD-WZ-02-02

1.采购条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项目业主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武汉市

2.2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施工范围:富安街站、江楚大道站、茶叶所站、青菱站,共4站及相邻区间左右线含茶~青区间风井,正线里程:DK30+931.887DK36+365.600,出入段线:CRKO+000.000CRKO+793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项目的风、水、电安装工程包含车站及区间(含区间风井、配套物业)低压配电系统(除甲供设备采购外)、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除甲供设备采购外,不含气体灭火系统)、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除甲供设备采购外)及材料采购、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

合同金额11258.450863万元,合同工期202461日至20251123日,实际进场时间为20247月份。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集中采购物资(不锈钢管/金属软管、波纹补偿器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 202410-202510(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风、水、电)施工3标段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质量保证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等)。

3.4 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1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2条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响应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3.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湖北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6 其他要求:

3.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

3.6.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8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响应人或代理的品牌应在采购人载明的供应商名单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采购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102817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采购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4102817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1550734960@qq.com(电话15250034512)。

4.3 本次收取标书费,标书费见包件一览表(第一次采购已交过标书费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可不再提交标书费)。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响应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项目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佳园支行,帐号:4200 1127 1440 5300 9003,联行号:1055 2100 08859。在汇款单上须注明:武汉12号线风水电03标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4.4 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谈判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及响应物资报价表(Excel形式),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响应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11000, 且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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