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HJFFJSZ2024010004 | ||||||||||||
工程名称 | 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锦佑置业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西区新城,东至真州路,南至润蜀南路,西至园林路,北至茶园路 | ||||||||||||
工程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46280.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7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170.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65024m2, 配套建筑面积约1146.4m2;地下建筑面积约25536平方米,配套实施道路、绿化、电 、水等工程。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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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3/6 | ||||||||||||
集中报名地点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到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7401040099997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5/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6/10/16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3/6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3/11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 扬邗行审投资备〔 2023〕3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锦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 上招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西区新城,东至真州路,南至润蜀南路,西至园林路,北至茶园路 。 2.1.2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 46280.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7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170.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65024m2, 配套建筑面积约1146.4m2;地下建筑面积约25536平方米,配套实施道路、绿化、电 、水等工程。 2.1.3项目投资估算: 约 5.16亿 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576 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 900 日历天 。 (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 1 ) 招标代理分项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涉及到的 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等该项目所有招标代理; ( 2 ) 造价咨询 分项 :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方案设计到整体竣工结算过程中涉及的工程类、材料设备类、设计类、营销类等的目标成本编制、设计方案测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等工作; ( 3 ) 工程监理 分项 : GZ45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 满足下列条件: (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一 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 执业资格 ,并经投标人任命,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 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 : 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岗位。 (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 5) 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不得同时兼任。 3. 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组人员要求: 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要求 : 人数: 1人, 具备 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② 专业监理工程师 要求 :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 或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或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或 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 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③ 监理员 要求: 4 人。 监理组负责人 (项目总监) 无在手工程 , 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注:本市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一天省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如有)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5投标人 不 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 监理组人员 缴纳近 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 12 月 至 202 4 年 2 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3.7.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 3 投标人没有被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 24 年 3 月 6 日至 20 24 年 3 月 11 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 申请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响应方 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4 年 3 月 19 日 14 时 3 0分。 7.2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 20 24 年 3 月 19 日 14 时 3 0分 前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上传,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9.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4009980000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招 标 人: 扬州锦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运路 77号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李浩章 电 话: 电 话: 180123356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 24 年 3 月 6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连运路77号6楼 | 联系人 | 李浩章 | ||||||||||
传真 | 电话 | 18012335677 | |||||||||||
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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