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公安局中央空调冷温水管道更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 CQS24B00026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T2400400363AG
项目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中央空调冷温水管道更换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4,356,423.75元
最高限价:4,356,423.75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 4,356,423.75元 | 1 | 项 |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起算365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承建企业若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承建企业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承建企业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6月12日 至 2024年6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7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9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9日 14:0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陈福安
采购人电话:136583926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廖航宇 谢沛诘
代理机构电话:023-67089269 6770702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航宇 谢沛诘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089269 6770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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